未取得中國人民銀行頒發的《支付業務許可證》從事銀行卡收單業務、網絡支付業務、多用途預付卡發行與受理業務的行為。
1.未取得支付業務許可經營銀行卡收單核心業務。 2.未取得支付業務許可經營基于客戶支付賬戶的網絡支付業務。 3.未取得支付業務許可經營多用途預付卡業務。 無證經營支付業務行為有哪些危害? 1.危害客戶資金安全,引發局部風險事件。 2.危害支付信息安全,助長犯罪行為。 3.無底線競爭,擾亂市場經營秩序。 1.出臺一系列非銀行支付機構業務許可和監管制度,促進支付服務市場健康發展,提升支付行業的服務質量和效率。 2.開展專項整治,要求通過檢查有證機構排查無證機構線索。 3.加強日常監管,通過加大對有證機構監管發現無證機構。 商戶如何合規安全使用臺卡/POS機交易? 1.應到正規銀行機構和支付機構申請購買臺卡/POS機。 2.增強安全風險意識,及時關注臺卡/POS機交易資金到賬情況。 3.要確認臺卡/POS機信息與商戶信息是否一致,避免造成損失。 4.增強法律法規意識,一旦出現風險事件,應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,用法律手段維護自身合法權益。